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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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以下资料:
1. 身份证: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2. 户口本: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且与身份证一致,婚姻状况与实际相符,本人页和户口簿首页加盖有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 结婚证:结婚证与户口簿、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可以持查询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4.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 二寸单人照片: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离婚证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等。
参考来源
[1]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图
[2]去民政局需要带什么证件办理离婚证 - 知乎
知乎
[3]夫妻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知乎
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