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韩昱沅
2022-09-03 17: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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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溪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开创于隋唐,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正式宣布科举考试终止,一共经历了1300多年。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帝制时代定期举行的人才选拔形式,不仅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而且增强了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让寒门弟子有机会做官,知识分子不再依附门阀贵族,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形成,古代文化的蓬勃发展都有深远的影响。
那科举制度是如何创立的呢?
科举制度的开创,史学界向来有异议,有的学者认为是隋文帝开创了科举制度,而俞大纲、唐长孺等学者认为科举制度创立于唐朝。不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科举制度脱胎于汉魏以来的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强调选贤任能原则,但是在形式上过于粗糙,一方面是察举制度的中心环节是长官推荐,存在不公平的情况;另一方面,察举制度的标准多元而杂乱,德行、名望、功劳等都可作为评定标准。因此,到隋唐之际,为了解决察举制度存在的问题,政府把举荐和考试结合起来,把公开考试纳入到选官的程序中,如此就产生了科举制。
古代描写科举考试的画作
那么,科举制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过程?
一、隋唐开始创立,考试时间和选拔程序开始固定。
大业五年(609年)隋炀帝下诏,要求各地推荐人才,按照四科进行考试。此时的分科选举共三次,都是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没有定期举行的制度规定。
至于开皇七年(587年),关于诸州岁贡三人的诏令,也跟两汉时州郡每年向朝廷举贡士一样,人数既少,考试也不重要。可见隋朝的这种考试制度,还保留了一些察举制度的明显痕迹,这也成为了很多学者否认科举制度创立于隋朝的重要原因。
到了唐朝,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诏令,提出了“每年十月”赴朝廷应试的定期,明确了州、县地方预试,即相当于后世“乡试”的办法,而且不必像隋代那样必须官府举荐。第二年,又下诏书明确了士人可以主动报名,下层寒士得不到举荐者“亦听自举”,正式确定了士人“自举”、“自进”的制度。
至此,科举考试的三个重要特征形成:第一,读书人都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非要先由官吏推荐,这一点是与察举制度重要的区别;第二,考试以公平性为原则,定期举行;第三,严格考试,而且考试的成绩作为取士的重要依据。
唐代科举的应试者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即“生徒”和“乡贡”。考试每年春天在京师长安的尚书省举行,简称“省试”。唐前期,掌管科举由尚书省吏部负责。
玄宗开元年间,改由礼部负责,此后历朝相沿不变。礼部下设贡院,考试、阅卷、放榜等均在贡院举行。录取者谓之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
随着唐代统治者对人才选拔的重视,逐渐对科举制度进行了调整,唐太宗扩充了录取名额,武则天增设了武举,唐玄宗把诗赋加入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中。唐朝科举不分世庶,向全社会开放,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
状元及第
二、宋代进一步发展:人数增加,确立四场考试。
宋代的科举,在基本的招考科目上与唐代一样。不过,由于宋代的“重文轻武”,使得科举考试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获得了充分发展,但同时也导致宋代冗官的现象。
首先,宋代科举增加了考试名额,扩大了录取范围。
宋太宗在位二十二年,仅进士一科取人近万名,平均每年达四百五十余人。唐朝总共取进士总数才六千多人。宋仁宗对进士名额做了限制,规定每科不超过四百人。按三年一科算,平均每年仍达一百三十多人。宋朝平均每年取进士数是唐朝每年取进士数的十几倍。
其次,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
宋代初年,考试形式确立了三级考试的制度,即乡试、省试和殿试。至王安石变法时,又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二场考兼经(即具备经典性质的书,如《论语》、《孟子》);三场考论(对国家的政治、社会问题表达看法);最后一场考策(对国家进言献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后来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考试科目变换不定。
虽然,在宋代科举制度得到了充足的发展,但是宋代统治者为了笼络知识分子而全面扩充科举取士名额,由此形成一大弊端,即严重的冗官问题。
三、元代开始衰落:“四等人”制度导致公平性丧失。
从1234年蒙古灭金,到延祐元年(1314年)元朝开科举,科举遭停废长达80年之久,这是整个中国科举史上最长的一次中断。
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科举制度恢复,规定每三年一次,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但此时的科举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那就是元朝民族不平等制度,导致录取出现了差异,从根本上使科举制度丧失了公平性。当时考试的两榜数量名义上相等,而汉人、南人的人口总数却不知比蒙古、色目人超出多少倍。例如延祐二年录取的进士仅56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录取空缺,并不是汉人、南人中缺乏合格的人选,而是因为蒙古人、色目人考生中没有选满,为了保持录取比例的一致,那就只能让汉人、南人的乡试、会试名额中空缺同样的数量,以维持四等人入选数量的均衡,防止汉人、南人占有科举优势。元朝这种排斥科举取士,上层用贵族、下层用胥吏的仕进制度,阻碍了社会发展。
清朝科举考试场景还原
四、明清达到鼎盛:八股文成为标准文体。
朱元璋建立明朝,于洪武三年(1370年)诏开科举,规定“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但朱元璋不久又认为所取举人进士少实才,朱元璋宣布停罢科举,科举一停达十年之久。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宣布恢复科举。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朝公布《科举成式》,基本制定了明朝此后二百五十多年的科举成文法规。清朝大体照搬明朝成例,明清科举一脉相承达五百多年,科举制度在这一时期达到鼎盛。
首先,考试形式上确立五级层次,即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
童试。也叫童子试,就是地方上组织的考试,录取者成为童生,表明已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
院试。在府、州的”学院“举行,从上一轮的童生里选拔,录取后成为秀才。
乡试。虽然也在地方举行,每三年一次,但录取的名额由中央规定下达,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录取者成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当年唐伯虎就是解元。由于考取举人即具备做官资格,所以乡试可说是明清科举最重要也最艰巨的一关。
会试。在京师礼部举行,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分正副榜,正榜录取的成为进士。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予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一定的俸禄。
殿试。明清科举的最后一级考试,由内阁大臣出题,皇帝选定。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算是进士及第;授予官职,优者亦进入翰林院。
其次,在内容上,明朝中叶,形成八股文。八股文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固定段落组成。八股文不仅体制僵死,而且要“代圣贤立言”,使科举考试的内容脱离了实用价值,彻底为科举考试服务。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流程图
随着清朝末期,西方科学思想的冲击,科举制度也走向消亡。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正式宣布:“自丙午(1906)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度最终结束。
纵观科举制度自创立至废除的1300多年,作为统治者选拔人才的工具,其对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影响深远。
在政治上,科举制度改善了官僚制度,使拥有知识分子有机会进入权力中央,增强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在教育上,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文化上,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古代文化的繁荣。
最后,中国的科举制度还影响到了越南、朝鲜、日本等周边国家及欧洲国家,越南的科举制度,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
(素材源于:https://www.allhistory.com/article/5ec4a093fcd3560001b7ae39;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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