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盖章需要什么?
段庆彬
2021-03-09 11:37:21
共 1 个回答
夏宁萌
携带户口簿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一式三份到户籍地派出所,查询户籍是否注销及身份证号是否正确。若地方户口已注销且身份证号码正确,携带一式三份的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县(区)级户口专用章。留存一份返回到原户籍派出所存档,另外两份寄回部队即可。军人身份证,由团以上政治机关负责办理军人公民身份号码分别由原籍或军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军人身份证办理根据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进行编制。编号赋码对象包括军队的现役军人和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待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等。登录后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负责编制工作的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和军队主管机关,编号赋码对象档案管理部门分别保管一份。军人在以后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事务时,可以使用公民身份号码。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