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再在深圳吃狗肉就违法了
2020年3月31日,深圳通过了新的“重磅”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明确规定了哪些肉类可以被白名单食用,同时规定和理解了一些不可食用的动物,如用于科学实验、公共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产品。,包括猫和狗。
对于违规后的处罚措施,条例也列举得很详细,甚至使用了信用信息系统。比如你因违反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将被纳入公共声誉信息系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义务。
其实早在9年前,深圳就开始停止吃狗肉了。经过9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借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扩大了覆盖范围,将猫狗纳入其中。真希望全国各地都能“抄作业”!事实上,深圳一直是一个“有爱的”城市。当中国花园狗在全国大多数城市被禁止时,深圳在压力下率先将中国花园狗从“禁止养狗名单”中删除。这项工作于去年年底完成,今年立法禁止狗肉。这两样都是国内独一无二的,开放包容的深圳一直走在前面!
禁食狗肉,允许中国花园狗申请牌照,深圳,深圳,你必须称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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