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与美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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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与美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是《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
这个条约是在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由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这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是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
此外,还有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在天津签订的《中美天津条约》。
这个条约是在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由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这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是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
此外,还有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在天津签订的《中美天津条约》。
参考来源
[1]望厦条约_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
[2]望厦条约 夸克百科
夸克百科
[3]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多少不平等条约? - 知乎
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