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AI知识君

全网内容智能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或暂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同样会受到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同样会受到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同样会受到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来源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怎么处罚
百度律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是什么?
华律网